政府信息公开
廊坊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1-12 09:35:5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关于总结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基本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全年市财政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等多途径共公开信息3492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报告、应主动公开文件、财政公告及机关作风建设、各支出方面政策性文件、会计资格考试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相关事项通知等多项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67 300
规范性文件 3 3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9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728.4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看,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财政信息公开数量和范围仍需继续加大;二是财政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较为滞后;三是政策解读不够细化。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对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职责分工,继续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财政部门牵头的财政预决算和财政扶贫资金信息公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信息等内容。


    二是加强载体建设。加强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建设,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增加信息发布数量,重点做好财政政策宣传解读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是完善公开制度。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继续完善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各类信息制作、审查、发布流程,培养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建立公开、规范、透明的财政信息公开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典型经验做法和全年亮点工作:


    一是依托政府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2020年,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等,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


    二是发挥窗口平台作用,推进信息公开立体化。结合窗口单位服务对象众多、信息传播及时的特点,将会计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作为政务信息公布平台,通过通知公告、提供政策资料、集中组织座谈等方式,及时为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机制。坚持政务公开工作局长亲自抓,分管班子成员直接抓,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机制。同时,在全省财政系统率先成立专职预算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廊坊市财政局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明确制定信息和公开信息的岗位责任,确保及时发布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上网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度。
 

廊坊市财政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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