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统计

政府采购意见箱


留言者:康智慧 留言时间:2022-06-02 09:39:12

关于三河南连接线管护服务采购项目(A包,B包,C包)招标文件资格设置
违反现行规定的举报

河北省财政厅,廊坊市财政局,三河市财政局:
三河南连接线管护服务采购项目于2022年5月27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依法公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我发现招标文件对于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要求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强制性规定。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其中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三)项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其中第(三)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况、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财政部87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文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文件第49页和第50页资格审查表却未对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作出要求。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规定,五,严格对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或委托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六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对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事项要严格审查、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我依法向河北省财政厅、廊坊市财政局、三河市财政局进行举报,请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严格审查、严肃处理,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公平和公正。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6-02 11:48:26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相关科室已与三河市财政局进行联系,三河市财政局正在积极处理当中,请您持续关注。

留言者:笑笑 留言时间:2022-06-01 11:23:08

初会考试可以申请退费吗

会计科 回复时间:2022-06-01 09:57:12
同学目前没有相关文件。

留言者:康智慧 留言时间:2022-05-29 07:54:50

关于三河南连接线管护服务采购项目(A包,B包,C包)招标文件资格设置
违反现行规定的举报

河北省财政厅,廊坊市财政局,三河市财政局:
三河南连接线管护服务采购项目于2022年5月27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依法公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我发现招标文件对于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要求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强制性规定。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其中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三)项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其中第(三)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况、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财政部87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文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文件第49页和第50页资格审查表却未对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作出要求。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规定,五,严格对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或委托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六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对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事项要严格审查、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我依法向河北省财政厅、廊坊市财政局、三河市财政局进行举报,请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严格审查、严肃处理,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公平和公正。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6-02 11:47:33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相关科室已与三河市财政局进行联系,三河市财政局正在积极处理当中,请您持续关注。

留言者:高增艳 留言时间:2022-05-26 16:09:28

会计十四五网络知识竞赛答题能抵学分活动,考了91分,也有成绩单,如何在继续教育里选择或者抵扣呢?不知道如何操作。谢谢

会计科 回复时间:2022-05-26 010:18:56
请同学关注廊坊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栏目,查询廊财会一号文件。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5-26 05:43:46

廊坊市财政局:
三河市南关泵站及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错误情况我于2022年4月25日依法向河北省财政厅、廊坊市财政局、三河市财政局进行了报告,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履行了依法报告义务。到现在为止,尚未收到三河市财政局的书面处理意见。如果尚未处理,请及时督导三河市财政局履行法定程序。如果已经处理完毕,请督促三河市财政局依法书面告知,谢谢。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6-01 16:39:48
您好,经与三河市财政局沟通,三河市财政局已于6月1日上午将相关答复发送至您的邮箱,敬请查收。因受疫情封控影响,答复稍迟,请您谅解。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5-24 16:16:03

廊坊市财政局:
三河市南关泵站及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错误情况我于2022年4月25日依法向河北省财政厅、廊坊市财政局、三河市财政局进行了报告,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履行了依法报告义务。到现在为止,尚未收到三河市财政局的书面处理意见。如果尚未处理,请廊坊市财政局依法督导三河市财政局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如果已经处理完毕,请廊坊市财政局依法督导三河市财政局及时书面告知,谢谢。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5-27 10:21:46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将尽快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出具答复意见反馈给您。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5-22 06:53:10

廊坊市财政局,三河市财政局:
三河市南关泵站及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错误情况我于2022年4月25日依法向河北省财政厅、廊坊市财政局、三河市财政局进行了报告,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履行了依法报告义务。到现在为止,尚未收到廊坊市财政局或三河市财政局的书面处理意见。如果尚未处理,请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如果已经处理完毕,请将处理意见依法书面告知,谢谢。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5-25 14:27:22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将尽快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出具答复意见反馈给您。

留言者:唐霞 留言时间:2022-05-19 11:30:44

2021年的会计继续教育专业课我已经修完并参加考试,公需科目在哪个网站学习,什么时间截止学习

会计科 回复时间:2022-05-19 11:57:32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 可以累计。
(一)面授教育。除参加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 人员面授教育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 需求,独立组织专业科目面授教育。组织面授教育的单位于继续 教育开始前 20 日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 息系统(http://rygl.hebcz.cn/jxjy/)填报计划,并告知所属财政部 门。继续教育结束后 10 日内,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人员、 现场情况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由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 教育事项登记。
(二)网络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网络教育,按需 选择课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河北省会计 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选择继续教育网络施教 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不同机构学习获得的学分可以累计,系统将 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
(三)其他形式。除面授教育、网络教育外,其他符合相关 文件规定的考试、会议、比赛、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 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形式。
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在继续教育学分所属年 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 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人 员信息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时间
2022 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 2023 年 6 月底前完 成。

留言者:白春燕 留言时间:2022-05-16 16:13:10

2021年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什么时候发放呢?

会计科 回复时间:2022-05-17 09:13:26
同学请你与所在报名地联系领取证书。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5-15 08:40:02

关于大城县旺村镇东臧庄村道路工程
资格审查错误情况的报告

廊坊市财政局,大城县财政局:
大城县旺村镇东臧庄村道路工程于2022年5月13日开标,我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担任竞争性磋商小组组长。评审过程中,发现采购人资格审查错误。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其中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四)项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其中第(二)项: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规定,五,严格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均未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或证明材料。除供应商优哥(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外,其他3家供应商均未提供依法纳税证明材料。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情况后,按照规定停止评审,向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说明。采购人代表答复资格审查无问题。按照现行规定,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有义务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确认情况属实后依法依规处理。

2022年5月14日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5-16 09:24:47
您好,我单位已责成有关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5-15 07:07:34

关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渣土清运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情况的报告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渣土清运项目于2022年5月11日开标,我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评审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其中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三)项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其中第(三)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况、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规定,五,严格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未包括要求供应商提供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符。采购需求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证明材料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或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设备租赁协议。要求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设备租赁协议与采购法和采购法实施条例强制性规定不符(应该提供已经签订的租赁协议,才能作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证明)。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以上情况后,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五条规定,停止评标,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沟通。代理机构答复,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按照现行规定,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有义务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确认情况属实后依法依规处理。

2022年5月15日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5-16 09:25:23
您好,我单位已责成有关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5-12 10:04:35

关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渣土清运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情况的报告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渣土清运项目于2022年5月11日开标,我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评审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其中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三)项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其中第(三)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况、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规定,五,严格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未包括要求供应商提供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符。采购需求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证明材料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或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设备租赁协议。要求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设备租赁协议与采购法和采购法实施条例强制性规定不符(应该提供已经签订的租赁协议,才能作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证明)。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以上情况后,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五条规定,停止评标,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沟通。代理机构答复,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按照现行规定,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有义务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确认情况属实后依法依规处理。

2022年5月12日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5-13 16:32:17
您好,我单位已责成有关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

留言者:秦钰 留言时间:2022-04-29 18:13:28

您好,因延期后续无法到廊坊考试的初会考生,会安排更改考点吗?

会计科 回复时间:2022-05-05 08:36:37
请关注廊坊市财政局官网有消息会第一时间发公告。

留言者:胡丛新 留言时间:2022-04-25 15:21:54

举报隆基泰和公司,开发香邑廊桥二期住宅小区,签订购房时,我们一起缴纳了房屋契税,房屋竣工到目前已经四年。到现在开发商未给我们缴纳契税。不给我们办理不动产证。我们举报开发商偷税漏税,以及诈骗。请财政局领导给我们购房者做主。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4-28 11:23:47
您好,很抱歉您反映的情况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建议您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留言者:杜峰立 留言时间:2022-04-25 08:25:04

因延期无法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能退费吗

会计科 回复时间:2022-04-25 15:18:27
同学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请你关注廊坊市财政局官网有消息会发公告。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4-25 07:44:34

关于永清县河渠保洁管护项目资格审查
错误情况的报告
永清县河渠保洁管护项目于2022年4月18日开标,我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评审过程中,发现采购人资格审查错误。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其中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三)项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其中第(三)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规定,五,严格对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或委托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得由评标委员会(含磋商、谈判、询价小组)代替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六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对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事项要严格审查、严肃处理、及时纠正。本项目有2个供应商均未提供,只出具了中标后购买的承诺。此承诺恰恰证明供应商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负责资格审查,对存在问题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全部通过资格审查。按照现行规定,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义务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监督部门调查处理。

评审专家:邱永乐 18632658581
2022年4月24日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4-27 16:18:23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相关科室正在积极沟通了解情况,抓紧办理回复。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4-25 07:36:39

关于三河市南关泵站及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资格审查
错误情况的报告
三河市南关泵站及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于2022年4月21日开标,我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评审过程中,发现采购人资格审查错误。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其中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六)项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另,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作为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均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规定,五,严格对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或委托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得由评标委员会(含磋商、谈判、询价小组)代替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六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对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事项要严格审查、严肃处理、及时纠正。采购人负责资格审查,在供应商均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提下,予以通过审查。评审过程中,我发现资格审查错误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反映,他们的答复是没有问题。按照现行规定,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义务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监督部门调查处理。

评审专家:邱永乐 18632658581
2022年4月24日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4-27 16:15:42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相关科室正在积极沟通了解情况,抓紧办理回复。

留言者:董建廷 留言时间:2022-04-22 13:28:27

请问廊坊市初会考试时间延期了吗?

会计科 回复时间:2022-04-22 13:42:55
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延期公告
广大考生: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财政部通知,原定于2022年5月7日至15日举行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请密切关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河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服务栏目(http://czt.hebei.gov.cn/kjfw/),及时了解相关考试信息。
  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留言者:孙靖波 留言时间:2022-04-22 11:47:33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情况

会计科 回复时间:2022-04-22 13:35:24
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延期公告
广大考生: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财政部通知,原定于2022年5月7日至15日举行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请密切关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河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服务栏目(http://czt.hebei.gov.cn/kjfw/),及时了解相关考试信息。
  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留言者:崔 留言时间:2022-04-22 11:00:22

请问五月七号的初级会计考试是否延期举行了呢?如果没延期需不需要提前14天在廊坊进行健康打卡?还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呢?考试安排大概什么时间出来呢?

会计科 回复时间:2022-04-22 13:16:42
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延期公告
广大考生: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财政部通知,原定于2022年5月7日至15日举行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请密切关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河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服务栏目(http://czt.hebei.gov.cn/kjfw/),及时了解相关考试信息。
  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