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11:41:50 来源:财源建设管理科 点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政策和做法,现将《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601/t20260131_39830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