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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5-24 16:16:03

廊坊市财政局:
三河市南关泵站及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错误情况我于2022年4月25日依法向河北省财政厅、廊坊市财政局、三河市财政局进行了报告,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履行了依法报告义务。到现在为止,尚未收到三河市财政局的书面处理意见。如果尚未处理,请廊坊市财政局依法督导三河市财政局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如果已经处理完毕,请廊坊市财政局依法督导三河市财政局及时书面告知,谢谢。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5-27 10:21:46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将尽快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出具答复意见反馈给您。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5-22 06:53:10

廊坊市财政局,三河市财政局:
三河市南关泵站及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错误情况我于2022年4月25日依法向河北省财政厅、廊坊市财政局、三河市财政局进行了报告,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履行了依法报告义务。到现在为止,尚未收到廊坊市财政局或三河市财政局的书面处理意见。如果尚未处理,请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如果已经处理完毕,请将处理意见依法书面告知,谢谢。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5-25 14:27:22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将尽快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出具答复意见反馈给您。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5-15 08:40:02

关于大城县旺村镇东臧庄村道路工程
资格审查错误情况的报告

廊坊市财政局,大城县财政局:
大城县旺村镇东臧庄村道路工程于2022年5月13日开标,我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担任竞争性磋商小组组长。评审过程中,发现采购人资格审查错误。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其中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四)项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其中第(二)项: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规定,五,严格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均未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或证明材料。除供应商优哥(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外,其他3家供应商均未提供依法纳税证明材料。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情况后,按照规定停止评审,向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说明。采购人代表答复资格审查无问题。按照现行规定,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有义务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确认情况属实后依法依规处理。

2022年5月14日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5-16 09:24:47
您好,我单位已责成有关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5-15 07:07:34

关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渣土清运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情况的报告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渣土清运项目于2022年5月11日开标,我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评审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其中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三)项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其中第(三)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况、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规定,五,严格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未包括要求供应商提供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符。采购需求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证明材料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或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设备租赁协议。要求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设备租赁协议与采购法和采购法实施条例强制性规定不符(应该提供已经签订的租赁协议,才能作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证明)。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以上情况后,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五条规定,停止评标,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沟通。代理机构答复,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按照现行规定,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有义务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确认情况属实后依法依规处理。

2022年5月15日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5-16 09:25:23
您好,我单位已责成有关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5-12 10:04:35

关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渣土清运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情况的报告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渣土清运项目于2022年5月11日开标,我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评审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其中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三)项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其中第(三)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况、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规定,五,严格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未包括要求供应商提供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符。采购需求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证明材料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或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设备租赁协议。要求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设备租赁协议与采购法和采购法实施条例强制性规定不符(应该提供已经签订的租赁协议,才能作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证明)。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以上情况后,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五条规定,停止评标,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沟通。代理机构答复,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按照现行规定,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有义务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确认情况属实后依法依规处理。

2022年5月12日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5-13 16:32:17
您好,我单位已责成有关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

留言者:胡丛新 留言时间:2022-04-25 15:21:54

举报隆基泰和公司,开发香邑廊桥二期住宅小区,签订购房时,我们一起缴纳了房屋契税,房屋竣工到目前已经四年。到现在开发商未给我们缴纳契税。不给我们办理不动产证。我们举报开发商偷税漏税,以及诈骗。请财政局领导给我们购房者做主。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4-28 11:23:47
您好,很抱歉您反映的情况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建议您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4-25 07:44:34

关于永清县河渠保洁管护项目资格审查
错误情况的报告
永清县河渠保洁管护项目于2022年4月18日开标,我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评审过程中,发现采购人资格审查错误。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其中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三)项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其中第(三)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规定,五,严格对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或委托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得由评标委员会(含磋商、谈判、询价小组)代替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六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对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事项要严格审查、严肃处理、及时纠正。本项目有2个供应商均未提供,只出具了中标后购买的承诺。此承诺恰恰证明供应商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负责资格审查,对存在问题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全部通过资格审查。按照现行规定,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义务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监督部门调查处理。

评审专家:邱永乐 18632658581
2022年4月24日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4-27 16:18:23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相关科室正在积极沟通了解情况,抓紧办理回复。

留言者:邱永乐 留言时间:2022-04-25 07:36:39

关于三河市南关泵站及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资格审查
错误情况的报告
三河市南关泵站及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于2022年4月21日开标,我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评审过程中,发现采购人资格审查错误。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其中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六)项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另,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作为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均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20】14号)规定,五,严格对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或委托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得由评标委员会(含磋商、谈判、询价小组)代替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六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对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事项要严格审查、严肃处理、及时纠正。采购人负责资格审查,在供应商均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提下,予以通过审查。评审过程中,我发现资格审查错误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反映,他们的答复是没有问题。按照现行规定,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义务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监督部门调查处理。

评审专家:邱永乐 18632658581
2022年4月24日

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4-27 16:15:42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相关科室正在积极沟通了解情况,抓紧办理回复。

留言者:林芳 留言时间:2022-03-28 14:18:36

由于疫情来的突然,我没有做好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导致我无法报名会计中级,资料上面不合格,让我一次次更改,也没有人告诉我一个标准,因为疫情不能出门,很多资料根本就无法提供,还多次说资料不合格。眼看报名就要结束了,可是无人给我解决

会计科 回复时间:2022-03-28 15:41:22
请同学关注廊坊市财政局官网上面有会计专栏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