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注册费

发布时间:2023-06-08 08:49:29 来源:税政科 点击:
执收部门: 药品监管
征收对象: 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收取的注册受理、审评、现场检查等费用。
征收标准: 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人日费用标准×注册所需人数×注册所需天数。人日费用标准,按不高于2400元执行。
现行主要
减免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政策文件: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5号).PDF
国家药监局关于重新发布药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2020年 第7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