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收部门: | 药品监管 |
征收对象: | 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收取的注册受理、审评、现场检查等费用。 |
征收标准: | 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人日费用标准×注册所需人数×注册所需天数。人日费用标准,按不高于2400元执行。 |
现行主要 减免政策: |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
政策文件: |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5号).PDF 国家药监局关于重新发布药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2020年 第75号).pdf |
药品注册费
发布时间:2023-06-08 08:49:29
来源:税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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