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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廊坊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检查名单

发布时间:2022-09-12 08:56:56 来源:监督评价科 点击:
2022年度廊坊市会计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2〕19号)精神,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会计监督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开展重点领域检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落实直达资金监督要求,开展衔接资金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发现衔接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及时督促完成问题整改,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加强规范衔接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结合财政部下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选取至少5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是否存在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问题,是否存在挪用资金、虚报支出、使用假发票问题,是否存在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坐收坐支问题,是否存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账实不符等问题。


    二、组织方式


    全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市县联动检查


    按照检查重点,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组成重点检查组,由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人员带队,成员由各县(市、区)财政局监督评价科(股)业务骨干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组成,选取部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检查。
 

    (二)市级单位检查
 

    在市县联动检查的基础上,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对部分市级单位开展检查。
 

    (三)县级单位检查
 

     在市县联动检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财政局监督评价科(股)对部分县级单位开展检查。
 

    三、检查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3日至9月20日)


    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本级单位对照检查重点,对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发现问题,各单位要立行立改,并于9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纸质盖章版)报本级财政部门。
 

    (二)重点检查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
 

    各级财政部门组成重点检查组,对部分单位开展实地重点检查。
 

    (三)总结报告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0日)
 

    1、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检查总结要全面反映财政部门开展检查的整体情况,突出检查工作思路和取得的成效,归类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就做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总结应简单精炼,突出亮点,并认真填报《会计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其他材料。包括典型案例和工作信息等材料。
 

    以上资料,各县(市、区)财政局于10月20日前将PDF盖章版(附电子版)报送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认真总结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加强内部协调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程序,注重效果
 

    各级财政部门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检查事项及检查结果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三)廉洁自律,严守纪律
 

    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要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要求,不得妨碍检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及聘用的其他专业人员对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检查结果应用
 

    检查工作结束后,市财政局将对各县(市、区)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对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同时,各级检查组要将会计监督检查报告及时反馈财政相关科室,作为2023年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2022年廊坊市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廊坊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图书馆、廊坊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