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5月初至7月底,对中共廊坊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局党组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和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强力推进整改落实见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深入学习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准确把握整改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2024年1月8日,召开局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班子全体成员进行了一场严肃、认真、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广翔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整改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逐项落实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印发《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按照“五干”工作法,形成整改落实台账,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措施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及时跟进督导整改工作进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四)强化工作统筹,放大整改成效。将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以学思践悟淬炼忠诚党性、升华觉悟境界、增强能力本领。坚持把巡察整改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积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进成本核算、支出标准建设。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机关党的建设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党旗红”活动,推进干部提拔调整和交流轮岗,以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新业绩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情况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等重要内容漏学”问题
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与及时跟进党的会议精神作为党组会、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等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二是对过往学习内容进行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对漏学内容迅速补学。三是增强对开展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和要求,全面加强集体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关于“财力保障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问题。一是全面梳理财源存量,加大税费挖潜力度,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全力培植涵养财源,夯实收入基本盘,构建持续、稳定财源体系。
(2)针对争取上级资金问题。一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定期汇总我市各部门及各县(市、区)争取资金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持续传导压力。二是配合做好考核工作。按市委组织部统一要求,定期报送基础数据,配合做好各级各部门的争取资金考核工作。三是提升项目谋划储备能力。积极谋划筹备项目申报审核中心,结合全市发展规划,统筹负责全市重点职能部门的项目谋划、申报、包装、审核、督导等各项工作,建立政策把控精准、资金来源明确、申报优势明显、落地实施顺畅的高质量项目库,执行项目入库申报滚动接续机制,推动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取得新突破。目前已完成政策信息库和项目数据库搭建工作。四是全力争取国债资金。与市发改委、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国债项目审核入库;提前着手谋划,多渠道做好配套资金筹集,为进一步争取支持、项目落地、稳步推进打牢基础。
3.关于“专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问题
一是抓紧抓好预算执行。在人代会批准政府预算后立即批复市本级部门预算,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留足时间。预算批复后,立即组织市直各部门对所有项目资金按月制定支出计划,在依法依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推动财政资金早支出、早见效。二是开展预算执行监控。结合财政收支形势、平衡情况等,研判2023年市本级项目支出需求。对未支出项目资金科学排序、分类施策,避免资金闲置浪费。三是精编细编年度预算。2024年预算编制中,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紧安排部门履职相关业务支出,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充分用好绩效结果,对评价不佳的项目视情况不再保障,全面提高项目预算质量。
4.关于“‘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十条要求”》(市委〔2024〕136号),制定市直单位过紧日子评价办法,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价市直单位节约使用财政资金情况,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落到实处。二是从紧保障单位运转。逐个项目审核支出凭证,分析支出需求,全力降本增效。三是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正式印发《廊坊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交通道路护栏费支出定额标准》《廊坊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交通道路标志牌费支出定额标准》《廊坊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交通道路标线施划与清除费支出定额标准》。四是加强成本核算。通过“核成本、评绩效、出定额、调机制、促管理”等方式,选取部分单位开展部门整体全成本绩效管理,对部门申报项目进行成本分析、标准核定。
5.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质量有待提升”问题
(1)针对减税降费问题。一是全面加强隐患排查。严格规范政府收费事项清单管理,持续动态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公众和企业对政府收费政策的知晓度,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二是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联合税务部门持续通过市政府官网、减税降费专栏、12366热线等多渠道持续宣传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和相关最新政策,提高公众和企业知晓度,推动优惠政策落地落实、惠企利民。
(2)针对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通过加大对涉及面广、环节多、政策性强、投资大等项目的协调力度,切实解决制约涉企补助资金拨付或下达的短板问题,截至2023年底相关资金已全部形成实际支出。
(3)针对用好纾困资金问题。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廊坊市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2022年6月份,市工信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继续开展第四批项目征集并进行了初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银行等金融机构逐一进行审核,最终认定第四批共298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经与市工信局商议,列入2024年预算一次性解决。
(4)针对支持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一是联合市人社局,对各县(市、区)财政、人社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查找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整改。二是两次召开现场工作会议,并实地走访调研获得新增贷款的小微企业。三是先后赴沧州市、山东省淄博市、河南省安阳市学习先进经验,拓宽工作思路、打通问题堵点。四是六次组织或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的专题会议,联合市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有关工作的通知》(廊工信〔2023〕99号),指导受灾企业用足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印发《2024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方案》(廊人社发〔2024〕40号),全面推进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五是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以及外地先进经验,形成《关于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获得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5)针对政府采购问题。政府采购限额4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已经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关于“民生保障存在短板”问题
(1)针对教育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各县财政教育资金督导力度,严格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一是通过加大收入组织力度、整合财力资源、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统筹财力,切实履行政府财政教育支出责任,不断加大投入,优先保障教育支出。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资金执行情况的动态检测,切实压实各级支出责任。三是加强直达资金直达监控分析,及时发现问题,督导县(市、区)加快支付进度。
(2)针对就业和社保问题。一是按照直达机制责任分工,督促和调度部门和各县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在确保资金管理与支付合规基础上,有序组织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监测分析,盯紧重点项目,积极协调部门,对支出进度缓慢的进行督促提醒,对支出进度长期落后的进行约谈,对预算执行面临的突出问题抓紧研究解决,确保直达资金支出达到序时进度。
7.关于“支持乡村振兴力度弱”问题
一是制发《提醒函》。对相关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制发提醒函,要求进一步分析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原因,明确工作职责,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加强支出调度。多次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召开调度会,明确省级考核要求,督促相关县(市、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验收。三是加大通报力度。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相关县(市、区)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进行日通报,督促县级合理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8.关于“对意识形态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健全责任任务、监督检查、负面惩戒等三个清单。局党组每年至少对意识形态领域进行2次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安排。二是开展常态化检查监督。牢牢掌控“线下+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按照“多领域、全覆盖”原则,积极听取有关方面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门户网站监测和检查,坚持每日自查。三是有机融合“应急管控+负面惩戒”。发现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后,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关于“对统一战线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行业领域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缺少政治引领”问题
一是市注会行业党总支以注会行业党建工作为引领,组织事务所党支部深入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锤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各党支部积极引导行业党外人士学习党的理论政策,组织党外人士参与事务所党支部主题党日、社区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三是积极推荐优秀注会行业人员作为市政协委员人选,参评全省优秀荣誉称号,两人被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省资产评估师行业党委评为2022年度优秀(党外)合伙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内容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重点。二是加大谈心谈话力度,每年开展1次科级干部述廉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加压。三是每季度印发《以案说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函询、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2.关于“财会工作日常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印发了《廊坊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开展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市直单位开展全面自查。二是组织有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廊坊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加强财会工作日常监督。
3.关于“集中统一核算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将各项规定落实到财务管理的各相关领域和各环节,促进机关财务规范有序。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实行财务集中统一核算的政策。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对各项财务制度的学习,特别是涉及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二是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把财务开支关,加强各科室(单位)的协调配合,督促实施相关项目,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5.关于“内部审计有遗漏”问题
一是组织了全市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对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问题开展了自查、复查、整改落实等工作。二是做好财会监督长效机制建设,印发了《廊坊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通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根据内审发现问题组织有关科室(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加强财政内部管理。
6.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多渠道征求意见,通过书面征求、设置意见箱征集、开展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征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给予的原汁原味意见建议。二是求真务实,直奔主题、不留情面,结合班子成员分管负责的工作,让班子成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做到讲真话、指缺点、提批评,发言直截了当,真正让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
7.关于“创先争优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预算管理问题。关于预算编制:一是2023年预算执行中,及时接收、分解下达和细化分配转移支付资金;二是在2024年预算编制中,注重基础信息维护更新质量,确保政府预算编制收支平衡。关于预算执行:一是按时记总会计账,保证旬月报的数据质量;二是督促预算单位及时完成核算平台的账务处理,保证偏离度在合理区间。
(2)针对政府采购透明度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省厅下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双盲”评审。二是做好会议现场相关资料保存。组织相关单位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召开政府采购工作推进会,做好现场影像资料留存。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相关文件,规范各采购人意向公告发布内容及合同公告发布时间。
(3)针对综合考评、国有企业财会决算报告省内考核排名靠后问题。一是关于综合考评,坚持立行立改,对2021年相关考核事项逐项进行分析,特别是针对减分事项,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找准找实短板弱项,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举措。同时针对2022年考核指标变化情况,围绕全局工作,提早着手、全面总结,加强沟通、及时调整,将考核指标细分到科室、明确到个人,全程进行跟踪评估,全力实现工作全面提升、考核进位争先,在省财政厅对2023年度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中获得良好等次,受到通报表彰。二是关于国有企业财会决算报告,按照省财政厅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工作要求,加强组织,强化审核,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保障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完整性,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提高统计数据填报质量,加强财务决算工作的成果应用,深入分析、评价、对标等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决算工作的决策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质量。2023年省对市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工作考核取得满分。
8.关于“调查研究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每年年初,围绕经济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调研备选课题,明确调研选题范围和方向,确保调研方向不偏、焦点不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2023年结合中央在全党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部署,制定印发《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班子成员精心选题定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同时,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聚焦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先后赴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形成了《关于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批示。二是建立调研课题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调研选题开展立项前评估,确保课题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重点任务。对调研成果严格把关,确保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摸清弄透、把对策建议提实,提高调研成果质量。
9.关于“‘创城’重视程度不高”问题
今后工作中,认真按照“创城”活动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细心审核上报材料,统筹推进“创城”活动,精准发力进一步做好“创城”工作。
10.关于“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纪检监察理论学习不够,工作缺乏系统思考和积极谋划,工作标准不高,亮点不多”问题
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参加中央、省、市纪委机关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结合派驻机构工作特点,深入思考谋划工作,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标准、工作成效明显提升。
11.关于“监督执纪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梳理财政重点岗位、重点工作廉政风险点,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对照风险点,实施精准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作用,积极参与办案工作,实现了问题线索高质量快查快结的目标,监督执纪能力明显提升。
12.关于“派驻监督与巡察整改监督贯通融合不够”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制发监督提示单,提醒市财政局党组按时限要求抓好巡察问题的整改。加强沟通对接,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对照整改时限要求,逐项逐件进行挂账督办,实行跟踪监督、精准监督,及时提醒,确保巡察指出的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有欠缺情况方面
1.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三会一课”,至少每月一次支委会与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按照要求做好讲党课工作,同时注重提高质量、增强实效,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二是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列入全年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机关党委每月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并及时下发各党支部,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集中检查各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填写情况。
2.关于“支部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充分掌握党费交纳标准要求,强化对相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财信集团成立集团第一、第二党支部,建立健全了各支部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规范开展各项党内组织生活活动,提高了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一是结合前三个方面的问题整改,将相关问题与前述同类、同质问题合并同类项,一并推进整改。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建立完善切实管用制度,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杜绝问题再次发生。今后工作中严格规范推进各项工作,推动财政工作整体上水平、实现新发展。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压实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强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财政事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加强巡察成果运用。针对市委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在人、财、物等领域探索编制更加科学严密的制度“笼子”,逐步形成可操作性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用具体、管用、刚性的制度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行为。
(三)推进财政事业发展。正确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财政工作始终,真正做到让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将巡察整改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围绕全市财政工作重点任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完成,全力开创财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38433;电子邮箱:jgdw2180439@163.com。
中共廊坊市财政局党组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