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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财政局 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16:38:15 来源:监督评价科 点击: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落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严肃财经纪律,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4〕16号)和《2024年廊坊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廊财监〔2024〕6号)要求,我市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否存在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二、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周密安排部署,做好查前准备


    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认真做好查前准备工作。制定了《2024年廊坊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组织了查前培训。召开由财政监督机构负责人、财政业务骨干和检查人员参加的查前培训会,就检查范围、检查方式、检查重点和检查技巧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与讨论,为做好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开展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检查工作。一是组织好单位自查。要求全市各级部门、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报同级财政部门。二是开展重点检查按照检查范围和重点,市、县财政部门分别成立检查组,对部分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检查组由市、县财政部门人员带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协助做好检查工作。三是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依法开展检查,努力提高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检查事项及检查结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四是狠抓工作纪律。为规范检查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制定了检查工作纪律,要求检查人员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的会计信息较为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的财务情况,大部分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报销流程等相关制度。总体来说,内控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单位存在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固定资产处置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未定期盘点等问题;部分单位存在原始凭证不完整、报销单填写不规范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部分单位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部分单位存在内控制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部分单位存在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向有关人员认真讲解财政、财务法规制度,督促单位及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坚决做到“不贰过”。


    四、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规范财务会计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做好问题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深入落实有关财政、财务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推动提高全社会财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履职尽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过检查,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对加强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今后,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机制,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检查工作中去,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稳步提高。


    (三)强化队伍,提升财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问题是单位会计基础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的主要原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单位内部会计人员的管理。一方面加强业务培训,做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大家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做好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遵纪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