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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财政局关于《廊坊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延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6 11:42:08 来源:行政政法科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2019年11月27日市财政局印发《廊坊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满足工作需要,经过评估,计划其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2月1日。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通知》通过网站形式进行公布,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至2024年10月15日,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一、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09号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收,邮政编码:065000,联系电话:2338629。


    二、邮件反馈意见。请通过邮箱:lfczjzfk@163.com反馈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反馈意见请注明“《廊坊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批前公示”字样,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时间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

廊坊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