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有关要求》(财办预〔2019〕33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债券存续期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市2023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廊坊市及市本级2021年至2022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情况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附件:1.廊坊市2021-2022年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表
廊坊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