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洪江,副主任薛宏、邵二玲、温九州、李桂强、齐德旺、薛振泽,秘书长毕忠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邵二玲主持会议。市“一府一委两院”、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廊坊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廊坊市2022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和全市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廊坊市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了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视察全市河道治理、粮食安全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调研和关于《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文件(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决定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文件(草案)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举行了就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