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廊坊开发区财政局、临空经济区(廊坊)财政金融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高校,各有关单位:
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首部会计法颁布40周年、新修改会计法施行1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宣传会计改革发展成果,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在全行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动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河北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冀财会[2025]19号)精神,现将廊坊赛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举办全省会计知识大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干、以干促效,为广大会计人员搭建展示才华、交流学习、增强本领的平台,充分激发会计人员比学赶超和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为河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大赛组织
廊坊赛区大赛由廊坊市财政局主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廊坊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组委会(一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方案、规则等重大事项审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廊坊市财政局会计科,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
三、比赛内容和参赛人员
(一)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参阅文件目录见附件1)。
(二)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具体包括: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等。大赛组委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及工作人员等应当回避。
四、比赛方式
大赛分为初赛、赴省参赛两个赛程。
(一)初赛。
1.报名阶段:初赛报名分团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形式。
(1)团体报名
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高校等统一组织集体报名,填写《河北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廊坊赛区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lfczkjk@163.com。
廊坊赛区共组织15支代表队,其中各县市区财政局分别组建1支队伍,市国资委代表队1支,在廊高校代表队2支。
每支参赛队伍由1名领队、4名选手组成,每个参赛单位设领队1名、联络员1名。领队原则上由分管财会工作的领导、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机构负责人担任。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所有成员必须是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所属人员,不得从外借调。
(2)个人报名
个人单独报名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
2.初赛选拔阶段
统一笔试: 7月12日组织网上答题海选考试,7月26日组织海选成绩优秀选手在石家庄参加统一笔试(机考)。具体安排请关注“廊坊市财政局官网--综合信息--会计管理栏目”或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廊坊财政--会计服务”栏目。
现场口试:笔试成绩优秀选手参加口试选拔,具体参加人员及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代表队组建:市选拔小组将根据笔试和口试成绩,综合选拔优秀选手组建1支代表队参加全省复赛。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组成。
(二)赴省参赛。廊坊代表队代表廊坊市,参加河北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代表队4名选手全部参赛。
五、奖励设置
(一)个人奖、组织奖
1.廊坊赛区按照个人成绩排名决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6名,颁发获奖证书,予以表彰。
2.根据各县(市、区)、各参赛部门(单位)组织情况等,综合评选竞赛优秀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予以表彰。
(二)激励政策
笔试成绩前30名,可抵免2025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专业科目60学分。
以上个人和团体获奖者,市财政局将颁发获奖证书并印发文件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会计知识大赛的重要意义,将大赛举办作为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推动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做好初赛开展、选拔组队、组织报名等相关工作,确保大赛公平公正、有序高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赛,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参赛氛围,有效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升普法质效。
(三)严守大赛纪律。本次大赛不属于评比表彰活动范围,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大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开展任何营利活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节俭办赛”,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预算管理等各项要求。建立科学高效的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分析、处理各类舆情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联 系 人:市财政局会计科 蔺迎雪
联系电话:0316-2638022
廊坊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6日